《農村安全飲用水的標準是多少?這幾點可是標準的重要內容》全文共1015個字,預計閱讀時長4分鐘。主要講述:在2007年7月1日實施新標準前,我國農村飲水一直參照《農村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準則》進行評價。但由于我國地域廣大,城鄉發展不均衡,鄉村受經濟條件、水源及水處理能力等限制,難達到與城...
在2007年7月1日實施新標準前,我國農村飲水一直參照《農村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準則》進行評價。但由于我國地域廣大,城鄉發展不均衡,鄉村受經濟條件、水源及水處理能力等限制,難達到與城市相同的飲用水水質要求。
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新標準一方面在城鄉統一飲用水水質要求,另一方面對農村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萬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采用過渡辦法,在保證飲用水安全的基礎上,對10項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1項微生物指標及3項毒理學指標,現階段放寬限值要求,參考了《農村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準則》中二級水質的要求,改變了以往同容時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和《農村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準則》的局面。
農村飲水安全評價執行《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T/CHES 18-2018)(以下簡稱《準則》)
可根據這一評價細則,結合各省實際情況,制定適合實際的農村飲水安全評價細則,但不得低于《準則》的要求。如果水量、水質、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評價指標全部基本達標或達標,就可以評價為飲水安全。
水量
指居民生活飲用水量、散養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活用水量以及居民點公共用水量等,不低于20升每人每天為基本達標,不低于40升每人每天為達標。
水質
對于集中供水,水質檢測結果符合GB5749中的農村供水水質寬限規定為達標,水質檢測常規指標為22項;
對于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戶,可采取“望、聞、問、嘗”等簡便適宜方法進行水質現場評價,飲用水中無肉眼可見雜質、無異色異味、用水戶長期飲用無不良反應,可評價為基本達標;
也可進行水質檢測,結果符合GB5749中的農村供水水質寬限規定為達標。
用水方便程度
指用水戶獲得飲用水的便利程度,通常以供水是否入戶以及人力或簡易交通工具取水往返時間或距離進行評價。對于供水入戶的用水戶,用水方便程度為達標。
因用水戶個人意愿、風俗習慣,具備入戶條件但未入戶的,評價為達標。人力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20分鐘,或取水水平距離不超過800米、垂直距離不超過80米為基本達標,人力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10分鐘,或取水水平距離不超過400米、垂直距離不超過40米為達標。
供水保證率
指一年內實際供水量符合標準的天數與一年總天數的比值。90%及以上且小于95%為基本達標(一年內連續缺水天數不超過30天為基本達標),95%及以上為達標。
同時滿足以上四項指標,即可達到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考核評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