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一般水質處理器(2001)》全文共625個字,預計閱讀時長3分鐘。主要講述: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一般水質處理器,是2001年衛生部針對于以市政自來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為水源的家庭和集團反滲透飲水處理裝置的制定的規范,用于規定生活飲用水一般水質處理...
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一般水質處理器,是2001年衛生部針對于以市政自來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為水源的家庭和集團反滲透飲水處理裝置的制定的規范,用于規定生活飲用水一般水質處理器的定義,與水接觸材料的衛生要求,衛生安全性與功能性試驗和出水水質要求。
一般水質處理器包括活性炭、分子篩、陶瓷、膜過濾(超濾膜)等過濾器。
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與水接觸材料衛生要求與衛生安全試驗
(1)與水接觸材料衛生要求
與反滲透處理裝置規范相同,此規范規定所用材料必須按要求進行檢驗和鑒定,符合要求的產品方可使用,其中組裝材料和直接與飲水接觸的成型部件及過濾材料,應提供衛生安全證明文件或進行浸泡試驗。
(2)衛生安全試驗
與反滲透處理裝置規范相同,此規范規定,衛生安全性試驗則是要求整機浸泡試驗,對整機浸泡前后的感官性狀(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一般化學指標(耗氧量),毒理學指標(鉛、鎘、汞、鉻(六價)、砷、酚),微生物指標(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糞大腸菌群)等四類14項指標的增量進行了限定,限定一般水質處理器材料要求和整機內的潔凈程度,確保飲用水的安全。
凈化處理效率和出水水質指標
凈化處理效率規定了超濾機等一般水質處理器在額定總凈水量內,應保持申報的流量并須達到申報的凈化處理效率。
一般的超濾機等一般水質處理器要求出水細菌總數限值為100CFU/mL,這個限值比反滲透處理裝置出水細菌總數20CFU/mL的要求寬,可見反滲透處理裝置要求更嚴格。